“和”與“分”,“義”與“利”,“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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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與“分”,“義”與“利”,“律”與“摘要:在中國文化框架之下,“人”是與他人密不可分的社會的“人”。在價值觀方面,中國文化強調(diào)“見利思義”,甚至于“舍生取義”,為了保證和諧大同,中國文化強調(diào)“律”的永恒,主張“德治”天下。然而柏拉圖認為人是肉體和靈魂二分對立的人,這就奠定了西方對“個人”理解的基調(diào)。人是獨立的,與他人分割開來的,對于“利益”的無限追求是本能的,也是合理的。為了實現(xiàn)個人“人權”,西方主張“法”治治國。關鍵詞:儒家;西方;人權引言路易斯·亨金說“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jīng)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1。人權思想延伸了人類文明的階梯和平臺,并始終不斷地

2、得到發(fā)展。世界各國都在一定程度上為人權的發(fā)展做出過一定的貢獻,在人權的理論與實踐上,每一種文化體系都有其存在的價值。我們從文化淵源入手,進行人權問題的研究,這是一種歷史和價值觀相結合的文化研究,這種研究是在人類各種古代和傳統(tǒng)文化中都可以覓其根源的,相對于其他價值觀的人權價值觀的研究。不能否認,中西方文化對于人權的理解迥然不同,但究竟是什么造成了這樣的差異呢?究其深層原因,中西方先哲對于“人”的不同釋義造成了人們的這一理解差異。一、“分”與“和”――西方與中國對“人”的理解差異之一追溯中國文化兩千多年的發(fā)展史,一直居于統(tǒng)治地位的儒家文化是整個中華文明的重要柱石,儒家道德倫理以“人

3、”為中心,其人生觀和價值觀強調(diào)道德的權威性,主張家庭與社會的倫理秩序以及社會群體的共同利益。在儒家看來,人的身心合一,“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儒家文化中“人”的核心價值。子路問到關于君子的含義,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論語·憲問》)由此,我們看出,“修身”的本質(zhì)目的就是為了“安人”、“安百姓”。在我國古人的觀念中,特別是在儒家的思想體系中,國家的命運就與個人的命運及個人的道德修為聯(lián)系緊密——個人的修身關乎國家命運,國家命運取決于個人的修身。在儒家文化中,所謂“修身”的

4、“身”就是個人的生命,包括肉體和精神。因此“修身”,就不只是鍛煉身體,它尤其包涵著“靈修”,即精神的修煉,而“仁”、“義”、“禮”更是“靈修”的核心。在儒家學說中可以看到典型的關于維護人權的主張,孔子提倡“仁愛”和“博愛”,強調(diào)“仁者愛人”,甚至還指出“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論語·里仁》)。在孔子看來,“仁”是“人”之根本,更是社會的軸心,整部《論語》中,論及“仁”的有58章,“仁”字則出現(xiàn)了105次。儒家因而認為只有具備了仁性,方能成為舍己為人的真君子,最終升華為揚善抑惡的倫理人。對于“仁”的具體實施手段,儒家從仁愛出發(fā),強調(diào)人人親其親,尊其尊,做到慈祥孝悌。在實施“仁”

5、的過程中,孔子尤其強調(diào)做任何事情的同時要優(yōu)先考慮到他人的感受,在《論語·雍也》篇中孔子說道:“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按照中國傳統(tǒng)的儒家文化,“人”為“身心合一”的人,“人”更是處于社會之間的社會“人”,孔子提倡的“仁”是一種發(fā)自自身,延及他人,推之家庭,應用于社會、國家乃至整個人類的普遍的愛。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對于“人”的理解,中國文化將人的肉體與精神看作是一個完整的統(tǒng)一體,而且認為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是和諧統(tǒng)一的?!抖Y記·禮運》中提出做人的最高境界為“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由此推斷,

6、在儒家學說中,與他人割裂開來,完全獨立的個人是不存在的,任何人都處于一定的社會關系之中。確實,儒學重視以家庭為本位的倫理關系,《論語·學而》提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人之本與”,所以在中國文化中“孝悌”是“人”之根本,而“仁孝”是孔子學問的基礎。在處理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時,孟子指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倫”道德規(guī)范(《孟子?滕文公上》),而這一道德規(guī)范,在漢代時被大儒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貴陽而賤陰”的陽尊陰卑理論進一步的發(fā)揮,并提出了三綱之道和五常之理。也就是所謂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三綱。三綱皆于陰陽

7、之道,陽永遠處于主宰、尊貴的地位,陰永遠處于服從、卑賤的地位,這就具體體現(xiàn)了天的“陽”面:君、父、夫,體現(xiàn)了地的“陰”面:臣、子、妻。董仲舒以此確立了君權、父權、夫權的統(tǒng)治地位,從而確定了在傳統(tǒng)儒學中,每個人不僅都處于一定的社會關系中,而且人與人相輔相成,甚至還形成了天然的“主”,“從”,“尊”,“卑”,“貴”,“賤”的關系。由此可見,在幾千年的中國古代文明中,人并非獨立的人,卻是相互依賴而存在的。幾千年前的古人領會,溶化在中國人的血液里并體現(xiàn)在中國人的行動中。儒家關于修身以及“治國、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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