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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代捺缽研究(1)“捺缽”是契丹語的譯音,本義為行宮、行營、行帳。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六云:“北人謂住坐處曰捺缽,四時皆然,如春捺缽之類是也。不曉其義。近者彼國中書舍人王師儒來修祭奠,余充接伴使,因以問師儒,答云:‘是契丹家語,猶言行在也?!崩钚膫饕踩绱私忉尩溃骸柏堇徴撸醯ふZ所在之意也?!盵1]在遼金元文獻中,捺缽一詞的異譯有“剌缽”、“納跋”、“納缽”、“納寶”等寫法。不過在金代文獻中捺缽一詞并不常見,更多的情況下是徑稱為“行宮”。[2] 自遼代以來,“捺缽”一詞由行宮、行營、行帳的本義被引申來指稱帝王的
2、四季漁獵活動,即所謂的“春水秋山,冬夏捺缽”,合稱“四時捺缽”。遼朝的四時捺缽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歷來受到遼史研究者的高度重視,早在1910年代,日本學者池內(nèi)宏、津田左右吉就曾先后撰文對此加以探索。[3]1942年,傅樂煥先生在他的代表作《遼代四時捺缽考》[4]一文中,對遼朝的捺缽制度進行了全面系統(tǒng)的考釋。金朝的捺缽,其重要性雖不及遼朝,但也是金源一代歷史上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它表現(xiàn)了女真社會歷史和民族文化的某些特質(zhì)。由于《金史》沒有像《遼史》那樣專立一個《游幸表》來記載捺缽事項,所以有關(guān)金代捺缽的史料較為
3、零散。傅樂煥先生在《遼代四時捺缽考》一文中曾對金代捺缽略加論列,而除此之外,尚無人注意這個問題。希望本文的研究結(jié)果能夠有助于人們對金代的捺缽制度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一、春水考 與遼代的四時捺缽相比較,金代的捺缽沒有那么明顯的“四時”之分,所以金人根本沒有春捺缽、夏捺缽、秋捺缽、冬捺缽的概念,一般只把它分為春水和秋山兩個系列。春水、秋山也是沿襲的遼代舊稱,正如傅樂煥先生所說,春水即春獵之水,秋山即秋獵之山,因以春水秋山泛稱所有春秋狩獵地點,后來遂成為春獵秋獵的代名詞。(作文網(wǎng)zw.ΝsΕAc.發(fā)布) 有關(guān)金朝捺
4、缽的最早記載,見于馬擴的《茆齋自敘》。宋人馬擴于宣和五年(1123年)出使金朝,是年三月十一日,“朝辭,阿骨打坐所得契丹納跋行帳,前列契丹舊教坊樂工,作花宴”。[5]很明顯,這里說的“納跋”是行帳的同義語。宣和七年(1125年),宋使許亢宗出使金朝,其《宣和乙巳奉使金國行程錄》所記行程“起自白溝契丹舊界,止于虜廷冒離納缽”。[6]“冒離納缽”大概也就是馬擴所說的“契丹納跋行帳”,其地點應當在金上京會寧府附近?! ∫陨纤稳擞涊d中的“納缽”都是指其本義之行帳,與漁獵活動無關(guān)。太祖、太宗兩朝,金朝立國未久,各種制度尚處于
5、草創(chuàng)階段,捺缽之制也還沒有形成一定之規(guī)。金朝捺缽之制度化,始于熙宗天眷二年(1139年),“是冬,金主亶(即熙宗)諭其政?。鹤越袼臅r游獵,春水秋山,冬夏捺缽,并循遼人故事”。[7]這雖是出自宋人的記載,但內(nèi)容是相當可靠的,我們還可以引述洪皓的一段記載為證:“虜中中丞唯掌訟牒,若斷獄會法,或春水秋山(原注:謂去國數(shù)百里,逐水草而居處),從駕在外,衛(wèi)兵物故,則掌其骸骼。”[8]洪皓居留金朝達十五年之久,宋金議和后于皇統(tǒng)二年(1142年)南歸,他這里記述的應該是熙宗時的情況。 熙宗朝春水的主要場所是爻剌天開殿。熙宗即位
6、的當年(天會十三年,公元1135年),即“建天開殿于爻剌”。[9]《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在上京路下記載說:“其行宮有天開殿,爻剌春水之地也。有混同江行宮?!钡督鹗贰窙]有指出爻剌的具體位置?!短婕o》里有一條記載,謂收國元年(1115年)遼天祚帝自將大軍七十萬親征女真,阿骨打“行次爻剌,會諸將議”。據(jù)三上次男氏對此次戰(zhàn)事的考釋結(jié)果認為,爻剌當在金上京會寧府(今黑龍江阿城市白城)與遼代長春州(今黑龍江肇源縣西)之間,位于鴨子河(今松花江)畔的某一個地方。[10]賈敬顏先生則明確指出爻剌當在會寧府宜春縣境,他解
7、釋說:“宜春縣取義于宜于‘春水’,亦即春水爻剌之地,境內(nèi)轄有鴨子河,故當求于今扶余、肇州等縣地,茲暫訂宜春于(吉林?。┓鲇嗫h東南小城子古城,以待進一步探討。”[11]這個結(jié)論與三上氏的考釋結(jié)果是相互吻合的。據(jù)《金史》卷四《熙宗紀》載,天眷元年(1138年)“二月壬戌,上如爻剌春水。乙丑,幸天開殿”。按壬戌自上京會寧府出發(fā),乙丑到達爻剌天開殿,行程三天,與宜春縣的位置遠近也頗相宜。又朱熹在談到金都上京時期的捺缽情況時說:“金虜舊巢在會寧府,四時遷徙無常:春則往鴨綠江獵;夏則往一山(原注:忘其名),極冷,避暑;秋亦往一
8、山如何;冬往一山射虎。今都燕山矣?!盵12]朱熹的這段敘述顯系得之傳聞,故如此之闊略,其中只有春水舉出了具體的地點:鴨綠江。根據(jù)池內(nèi)宏氏的有關(guān)研究結(jié)果可以知道,宋人所稱的鴨綠江實際上就是混同江(鴨子河),[13]可見朱熹說的“春則往鴨綠江獵”也是指的爻剌春水。 爻剌春水所在地宜春縣距遼代春捺缽地魚兒濼相去不遠,魚兒濼位于鴨子河上游長春州境內(nèi),是遼朝春捺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