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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于保險利益若干理由對于保險利益若干理由導讀:保險利益若干理由【摘要】保險利益也稱為“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發(fā)生保險事故后,可能遭受到得損失。保險利益原則作為保險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具有消除行為、防止道德風險、限制賠償程度等重要功能。本文主要論述了保險利益的概念和特征,指出了保險利益的適用范圍,討論了保險利益的立法缺陷和立法完善?! 娟P鍵詞】保險利益;適用范圍;立法缺陷 ?。?673-0380(2014)01-0125-01 1.保險利益原則的概述 1.1保險利益的概念 保險利益一詞源于英文in
2、surableinterest,為英國商法學者首創(chuàng),立法上首見于英國《1774年人壽保險法案》。我國學者譯為保險利益,亦稱可保利益。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保險合同的客體。投保人的投保和保險人的承保都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大陸法系國家立法中均沒有保險利益這一用語,但就我國立法目前狀況來說,我國《保險法》第12條規(guī)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作出
3、這種限制性規(guī)定,是為了防止不良投保人利用保險合同進行,保護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安全,避開道德危險。 1.2保險利益的特征 第一,適法性。保險利益應當具備適法性,必須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利益,并為法律所承認和受法律所保護得合法的利益?! 〉诙?,確定性。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害關系,必須是己經(jīng)確定或者可以確定的,才能構成保險利益。已經(jīng)確定的利益或者利害關系,為現(xiàn)有利益尚未確定但可以確定的利益或者利害關系,為期待利益。 第三,公益性。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必須為社會公益所追求,不單獨為維護保險人的利益所要
4、求。 2.保險利益的適用 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也是法律工探討的熱點理由之一。保險利益既非經(jīng)濟利益也非關系利益更非法律利益,而是指可以轉(zhuǎn)嫁的不確定的風險。保險利益原則的確立是保障保險活動健康發(fā)展的前提?,F(xiàn)代各國立法及判例無一例外地對保險利益予以肯定,因此有必要從理論上對保險利益給予分析,探討一下保險利益的適用?! ?.1財產(chǎn)保險 財產(chǎn)保險的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的發(fā)生以致保險標的的損壞或滅失而受到損害或者因保險事故的不發(fā)生而免受損害所具有的利害關系?! ?.1.1財產(chǎn)保險利益的種類
5、財產(chǎn)保險包括財產(chǎn)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財產(chǎn)保險的保險利益包括如下幾種: 第一,現(xiàn)有利益。它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享有的現(xiàn)實利益,財產(chǎn)上的現(xiàn)有利益不僅僅指所有權利益,還包括占有利益、用益物權利益、抵押權利益、留置權利益和債權利益等?! 〉诙?,期待利益。它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對保險標的的利益尚未存在,但基于其現(xiàn)有權利而未來可獲得的利益。期待利益因現(xiàn)有利益而產(chǎn)生。沒有現(xiàn)有利益,也不可能存在期待利益?! 〉谌?,責任利益。它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承擔的合同責任、侵權責任和其他依法應承擔的責任。責任
6、利益屬于法律上的責任,一般以民事賠償責任為限?! ?.2人身保險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指投保人對于被投保人的生命或身體所具有的利害關系,也就是投保人將因保險事故的發(fā)生而遭受損失,因保險事故的不發(fā)生而維持原有的利益。人身保險利益,并不直接體現(xiàn)為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利害關系,而體現(xiàn)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人身依附關系或者依賴關系。 2.2.1人身保險利益的特征 第一,人身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所產(chǎn)生的利益和依當事人的約定所產(chǎn)生的合法利益?! 〉诙松肀kU利益必須是確定的現(xiàn)有利益?! 〉谌松肀kU利益非金錢可以計算,
7、不存在代位求償理由。 第四,人身保險利益必須在合同成立時存在,如果在訂立合同時保險利益不存在,則訂立的合同無效?! ?保險利益的立法缺陷以及立法完善 保險利益制度有效地防范了保險消費者風險,但在我國卻誘發(fā)了保險人欺詐。我國現(xiàn)行保險法規(guī)定導致的保險利益認定上的實質(zhì)不公平,是保險人欺詐的制度性理由。我國應從立法上完善保險利益制度。我國《保險法》第12條中對保險利益的有關理由作了詳細的規(guī)定。但是與西方發(fā)達國家的保險利益制度相比,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現(xiàn)行《保險法》對保險利益的相關規(guī)定存在諸多理由,必須及時解決?! ?.1我國保險利益的立法缺陷
8、 第一,內(nèi)容上的缺陷。首先法律上明文規(guī)定的利益及法定利益;其次或者,法律上明文允許的利益。而這些都是古老的保險法才能接受的保險利益觀。在當今社會,保險業(yè)已經(jīng)成為一個強大的產(chǎn)業(y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