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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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淺析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論文摘要本文對作為物權法重要內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進行了粗淺的探討,主要目的是要解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建立我國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時的立法體例的選擇等問題。論文正文劃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從縱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和橫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兩個方面,介紹了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法律關系;第二部分通過對不動產登記經濟背景的對比即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兩種經濟體制下不動產登記的不同要求的對比,針對我國現(xiàn)行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缺陷,歸納出建立我國新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要求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并就新制度建立時應當注意的一些問題發(fā)表自己的

2、見解,對如何完善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若干建議。第三部分在前兩部分的基礎上,根據(jù)不動產物權登記的基本法理,參照孫憲忠教授的觀點,以“五個統(tǒng)一”為原則,即建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法律依據(jù)、設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機關、實現(xiàn)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效力、應用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程序和制發(fā)統(tǒng)一的不動產權屬證書發(fā)表了自己的意見,對如何完善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了完善措施。一、不動產登記的法律關系不動產是與動產相對稱的物的概念。所謂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的規(guī)定不可移動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3、(1)。不動產登記則是指登記申請人對不動產物權的設定、轉移在專門的登記機關依據(jù)法定的程序登記(2)。它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法定公示方法,是因法律行為發(fā)生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動產物權獲得法律承認與保護的基本依據(jù)。不動產登記制度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從邏輯結構上分為行為制度和效力制度,行為制度以登記行為為規(guī)范的對象,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行為類型、程序以及行為主體的權利義務;效力制度以登記的法律效力為規(guī)范的客體,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的法律后果。本部分將通過對不動產登記的內在法律關系的探討,進一步認識不動產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形

4、成的法律關系總和。從主體上看,不動產登記內在法律關系可以分兩類,登記機構與登記申請人之間的縱向法律關系和登記申請人之間的橫向法律關系。一般而言,縱向法律關系具有行政管理性質,是登記機構與相對人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橫向法律關系具有民事屬性,是平等主體的登記申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v、橫向的登記法律關系相互銜接,共同構成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的整體。所以,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具有行政關系與民事關系交叉的雙重性質。1、縱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縱向的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不動產登記申請人對登記機構為登記行為過程中形成的,發(fā)生于登記申請人與登記機構之間,

5、具有明顯的行政管理性質,登記機構的登記職權、登記人的申請權與登記義務均體現(xiàn)了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性。在國際上,不動產登記機關比較明確。在德國不動產登記機構為屬于地方法院的土地登記局;在日本為司法行政機關法務局、地方法務局及其派出所;在瑞士多為各州的地方法院。這種做法,是以不動產物權登記直接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故登記建立與司法系統(tǒng)的直接聯(lián)系。如在德國,不動產物權的爭議直接進人訴訟程序,當事人在此程序中不必起訴,而是向上級法院直接上訴;我國歷史上制定民法之初也曾采用法院統(tǒng)一登記不動產的做法。后來因民國初期的司法混亂而改為屬于行政機構的地政局

6、統(tǒng)一登記,這一做法在我國臺灣地區(qū)沿用至今(3)。登記機構的審查權,根據(jù)各國的立法規(guī)定,一是實質性審查權,這是對不動產有關權利狀況進行全面審查核實的權力,對形式上完備、但欠缺真實性的登記申請可以駁回,實行要件登記制度、證券交付制度的國家為保障登記的絕對效力,均采此制;另一為形式上的審查權,這是對不動產名義權利進行審查的權力,實行登記對抗制度的國家采用此法,如法國、日本,《日本民法典》177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喪失及變更,除非依登記法規(guī)定進行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4)。登記申請人的權利義務主要體現(xiàn)為登記申請權和登記義務。登記申請權是

7、不動產利害關系人申請登記的權利,與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的義務相對應。登記申請權發(fā)生有兩個前提:一是申請權利人與不動產有一定的利害關系;二是申請人的利益需要通過登記的方式得到保護。登記申請人的登記義務是指登記申請人對登記機構所負有的、對與之存在利害關系的不動產進行登記的義務,與登記機構的登記權限相對應,是一種行政義務,登記義務的行政性在不動產標示登記中得到最充分的體現(xiàn)。2、橫向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橫向的不動產登記法律關系是指在平等主體的登記權利人和登記義務人之間,在登記申請過程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存在于登記申請人之間,在性質上屬于民事法律關系。不

8、動產登記申請在不動產事實上的權利狀態(tài)與不動產登記薄上的記載不一致的場合,需要真實的權利人和名義上的權利人這兩類當事人共同完成,登記利益對于這兩類申請人是不同的。事實上的權利人因登記取得名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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