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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現狀和實施效果探究【摘要】股權激勵作為長期激勵機制,能夠激勵企業(yè)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干人員努力工作,不斷提升業(yè)績,最終實現企業(yè)股東財富最大化。文章首先分析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現狀,并對其實施效果進行了實證研究,最后提出相關建議,以期不斷提升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施效果?!娟P鍵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效果所謂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股權激勵實質就是一種激勵約束機制,它的設計初衷是通過將經營者的自身利益與企業(yè)利益進行綁定,使二者的利益目標相一致,從而有效解決委
2、托代理問題,降低代理成本,防范"道德風險”。同時,股權激勵能夠有效激發(fā)管理者的工作熱情,使其努力工作,不斷提高公司價值,最終實現企業(yè)所有者和管理者的雙贏。股權激勵制度最早產生于1952年,當時是為了解決美國由于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過高導致高管人員的大部分薪酬都用來繳稅這一現象而提出的。到了20世紀70年代,股權激勵才真正作為一種制度受到人們廣泛關注。在20世紀90年代,根據對《財富》排名前1000家美國企業(yè)的數據統(tǒng)計,當時有90%的企業(yè)都實施了管理層股權激勵制度,并且在管理者的薪酬構成中,股票期權帶來的收入占據絕大部分。相比之下,我國的股權激勵發(fā)展明顯
3、落后。1993年,深圳萬科集團首次試行股權激勵制度,標志著我國股權激勵進入探索階段。2006年,我國證監(jiān)會頒發(fā)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標志著我國股權激勵進入到發(fā)展階段。從2006年我國開始擁有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激勵至今,股權激勵在我國已經走過了七個年頭。那么,我國股權激勵實施情況如何?股權激勵效果怎樣?未來上市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應注意些什么?本文認為有必要對此加以研究。一、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現狀(一)股權激勵各年波動較大截止到2011年12月310,滬深兩市已經有344家公司推出了股權激勵計劃,具體分布如表1所示。從表1中可以
4、看出,推出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數量在各年間波動較大。2006年之后由于法律政策相繼出臺,法規(guī)逐步完善,選擇股權激勵的公司逐步增加。2007年正值資本市場的“牛市”,上市公司的股價逐日提高,企業(yè)推出股權激勵方案的意愿明顯下降,因此股權激勵數量遠低于2006年。到了2008年,股權激勵迎來了一個“爆發(fā)期”,大量的股權激勵方案在這一年集中出現。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資本市場蕭條、股價下跌、企業(yè)的經營日益困難,使得諸多上市公司難以完成規(guī)定的績效目標,達不到行權條件,并且此時股價的變動更多是受市場整體環(huán)境的影響,而非管理者努力程度的影響。在這種情況
5、下,股權激勵形同虛設,根本達不到激勵的效果。因此,很多企業(yè)紛紛選擇暫停實施原激勵計劃。股權激勵制度在短暫發(fā)展后遭遇了停滯。到了2010年,隨著經濟回暖,資本市場逐漸走出陰霾,股權激勵再一次被各個公司提上日程,因此2010年、2011年兩個年度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數量逐年增加,2011年更是超過2010年1倍多,達到有史以來股權激勵的頂峰。在344家推出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中,有105家停止實施。其中,2008年停止實施的數量最多,占當年推出激勵計劃公司的一多半。這一方面是受當年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另一方面則是由于當年國家頒布了股權激勵備忘錄這一
6、法律文件,使得很多激勵方案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必須停止并整頓。除此之外,其他年份停止實施的情況主要是由于績效考核指標設置過高或經營業(yè)績不佳導致無法達到行權條件,股權激勵計劃被迫終止。(二)股權激勵模式選擇單一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在正式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198家上市公司中,選擇股票期權激勵模式的公司最多,占比達到69.19%;其次是限制性股票,占比達到24.75%,僅有少部分公司采用股票增值權或混合的激勵模式。股權激勵模式選擇如表2所示。從表2中可以看出,雖然股權激勵的實現方式多種多樣,但是實踐中主要以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兩種模式為主,其中有將近
7、70%的公司選擇股票期權這一形式,可見股票期權這種方式在我國上市公司中深受歡迎。之所以這樣,主要是這種股權激勵模式往往采用定向增發(fā)的方式授予股票,風險低,管理層所獲得的收益全部來源于公司股價的溢價,對現金流沒有影響。然而股票期權同樣有其自身缺陷,當股市低迷時,股價下跌,股票期權就會失去激勵意義,相比之下,在股價大幅下跌時,限制性股票則會因為向激勵對象提供了更大的想象空間而激勵作用更明顯。所以,當前我國股權激勵模式選擇還太過單一,很多企業(yè)可能并未結合自身實際量體裁衣,選擇最合適的股權激勵模式,僅是簡單套用,這無疑會影響激勵的實施效果。(三)股權激勵比例
8、偏低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數量占總股本的比例不得超過10%,且每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