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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企業(yè)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一個企業(yè)的經(jīng)營成敗與合同和合同管理有密切關(guān)系。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合同及合同管理。本文圍繞近年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常見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對策,目的是有針對性地加強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合同管理,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quán)益。一、建筑企業(y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常見的有:otherstaffoftheCentre.Duringthewar,ZhuwastransferredbacktoJiangxi,andDirectorofthenewOfficeinJingdezhen,JiangxiCommitteeS
2、ecretary.Startingin1939servedasrecorderoftheWestNorthOrganization,SecretaryoftheSpecialCommitteeAfterthevictoryofthelongMarch,hehasbeentheNorthwestOfficeoftheFederationofStateenterprisesMinister,ShenmufuguSARmissions,DirectorofNingxiaCountypartyCommitteeSecretaryandrecorderoftheCountypartyCommitt
3、eeSecretary,Ministersand7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yīng)當是具有相應(yīng)的民事權(quán)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這里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這也是合同主體不當;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2.合同文字不嚴謹。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fā)生歧義和誤解,導(dǎo)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有效的合同,應(yīng)當體現(xiàn)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xiàn)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梢哉f,合同講究咬文嚼字。3.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就是不全面、不完
4、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遺漏的部分往往是違約責(zé)任。一旦發(fā)生違約,在合同中沒有寫明如何處理違約的條款,就無法追究責(zé)任。4.只有從合同而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jù)的合同,是“無源之水”。5.違反法律法規(guī)簽訂無效合同。《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企業(yè)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實質(zhì)也是無效合同。otherstaffoftheCentre
5、.Duringthewar,ZhuwastransferredbacktoJiangxi,andDirectorofthenewOfficeinJingdezhen,JiangxiCommitteeSecretary.Startingin1939servedasrecorderoftheWestNorthOrganization,SecretaryoftheSpecialCommitteeAfterthevictoryofthelongMarch,hehasbeentheNorthwestOfficeoftheFederationofStateenterprisesMinister,Sh
6、enmufuguSARmissions,DirectorofNingxiaCountypartyCommitteeSecretaryandrecorderoftheCountypartyCommitteeSecretary,Ministersand7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問。我國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二)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1.應(yīng)當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nèi)容變更和合同主體變更兩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
7、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xiàn)。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更重要的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其關(guān)鍵在于合同變更要及時。2.應(yīng)當發(fā)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未發(fā)。在履約過程中及時發(fā)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tài)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筑企業(yè)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shù),可惜這一點往往被忽視,結(jié)果施工企業(yè)受到懲罰?!督ㄔO(sh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雙方有關(guān)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給予足夠重視。ot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