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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加害給付的責任:加害給付是合同履行過程中不適當履行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既產(chǎn)生了違約責任又產(chǎn)生了侵權責任。本文從加害給付的理論基礎著手,分析了加害給付中的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并且就加害給付的幾種實際的情形探討責任的承擔問題?! bstract:InjuryPerformanceisaspecialphenomenonentaltheoryoftheinjuryperformance,theliabilityforbreachofcontractandinfringementofright.Andthepaperanceinpractice. 關鍵詞:加害給付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Keyan
2、celiabilityforbreachofcontractliabilityforinfringementofright 一、加害給付的理論基礎 1.概念及特征 對于加害給付的概念,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德國學者稱為積極侵害債權,即所有既不導致給付不能,亦不導致給付遲延之有責違反義務之行為,以及雖然導致給付不能或給付遲延,但更對債權人造成履行利益以外的損害的有責違反義務的行為。[1]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先生認為加害給付是債務關系中,給付的方式或內(nèi)容并未符合債之本旨,致履行利益以外權益之損害。[2]它與瑕疵給付共同構成不完全給付。王利明教授認為,加害給付乃是指因債務人的不當履行造成
3、債權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其它損失。[3] 所謂履行利益是指因債務履行所能獲得的利益,而固有利益是指債務履行過程中不受侵犯的其他人身及財產(chǎn)利益。本人認為加害給付是指未按規(guī)定或約定履行債務,侵害債務人的履行利益。并且還導致債務人或第三人的固有利益受損的不適當履行?! 募雍o付的概念來看,加害給付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加害給付是未按規(guī)定或約定履行債務;第二,加害給付導致了履行利益及固有利益的損失;第三,加害給付產(chǎn)生了侵權責任和合同責任。 2.構成要件 加害給付不同于一般的違約行為,它既侵害了履行利益又侵害了債務人或第三人的固有利益,具有獨特性,故其構成要件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谝唬瑐鶆杖?/p>
4、履行債務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這里既是指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也包括不符合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約定,既有違反主合同義務情形又有違反附隨義務的情形。 第二,債務人不符合規(guī)定或約定的履行導致了固有利益的損害。這里的固有利益不僅僅包括債權人的人身、財產(chǎn)利益還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問題。若是由于債務人的不法行為導致了第三人的利益受損,第三人可以依據(jù)侵權關系請求債務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債務人的履行利益與固有利益的損失與債務人的不適當履行有因果關系?! 〉谒模瑐鶆杖擞羞^錯。在加害給付中,債務人的不適當履行使得債權人的利益處于受損害狀態(tài)就足以說明債務人有過錯?! 《⒓雍o付中的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1.加害
5、給付與違約責任 加害給付產(chǎn)生的前提之一便是債權債務關系。正因為雙方有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不僅僅要履行主合同義務,而且還要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如告知、保密、照顧、協(xié)助等義務?! ?.加害給付與侵權責任 加害給付中的不適當履行不僅僅侵害了債權人的履行利益,還可能侵害了債權人或第三人的固有利益。因此,加害給付除了會產(chǎn)生違約責任,還可能會產(chǎn)生侵權責任?! ?.責任競合 加害給付中的責任競合問題是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關于這個問題,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目前主要有法條競合說、請求權競合說和請求權規(guī)范說。法條競合說認為所有的責任都為侵權責任,違反合同規(guī)
6、定與違反侵權行為規(guī)定的關系是特殊法與普通法的關系,違約責任僅是侵權責任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所以,加害給付的責任應該適用特別法,采用違約責任。請求權競合說認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是不同的責任。當同一事實既符合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又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時,會產(chǎn)生兩個請求權,并且兩者互相獨立。但是,在請求承擔責任時只能擇一請求。請求權規(guī)范競合說認為,當同一事實既符合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又符合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時,只能產(chǎn)生一個統(tǒng)一的請求權,該請求權兼具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雙重性質,其基礎是合同關系與侵權關系兩個。以上三種學說都統(tǒng)一認為債務人承擔了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中的一個損害賠償責任后不需要再次承擔另外
7、一個責任,同一內(nèi)容的請求權債權人僅能行使一次,而不能雙重主張。民事責任的承擔主要是為了救濟當事人的權利,為了恢復權利未被侵害前的狀況。 加害給付是典型的責任競合。在加害給付中,不僅產(chǎn)生了違約責任還產(chǎn)生了侵權責任,對于這一問題我國是采用責任競合和請求權選擇的模式:《合同法》第122條規(guī)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chǎn)權益的,受害方有權選擇依據(jù)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三、加害給付中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