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安樂死的立法思考 》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安樂死的立法思考論文摘要對于安樂死這個名詞,我們并不陌生,近年來經(jīng)??梢越佑|到相關的信息。安樂死來源于希臘文,其含義是無痛苦的、幸福的死亡?!杜=蚍纱笤~典》將安樂死解釋為在不可救藥的患者的要求下所采取的引起或者加速死亡的措施?!恫既R克法律字典》則認為安樂死是從憐憫出發(fā),將患有絕癥又極度痛苦的人處死的行為和作法。而我國學者這樣解釋:患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態(tài)下,由于精神和身體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屬的要求下,經(jīng)過醫(yī)生認可實施的,用人道的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tài)下結束生命的過程[1]。許多國家都在對安樂死進行研究和探索,對
2、于實施安樂死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各國的法律規(guī)定不盡相同。本文通過對安樂死的國內(nèi)外研究現(xiàn)狀、從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客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分析其是否構成犯罪、倫理角度的思考、我國適用安樂死的立法建議等幾個方面的分析和論證后,認為法律應對安樂死做出具體的成文規(guī)定,確定實施安樂死行為不構成犯罪,且應對安樂死實施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限制,用以防止不懷好意之徒借安樂死達到非法目的。國家必須指定相應的法律規(guī)范,以規(guī)治安樂死的適用范圍,防止法律濫用,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關鍵詞:安樂死研究現(xiàn)狀犯罪構成倫理立法建議對于安樂死這
3、個名詞,我們并不陌生,近年來經(jīng)??梢越佑|到相關的信息。安樂死來源于希臘文,其含義是無痛苦的、幸福的死亡?!杜=蚍纱笤~典》將安樂死解釋為在不可救藥的患者的要求下所采取的引起或者加速死亡的措施。《布萊克法律字典》則認為安樂死是從憐憫出發(fā),將患有絕癥又極度痛苦的人處死的行為和作法。而我國學者這樣解釋:患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態(tài)下,由于精神和身體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屬的要求下,經(jīng)過醫(yī)生認可實施的,用人道的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tài)下結束生命的過程[1]。許多國家都在對安樂死進行研究和探索,對于實施安樂死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各國
4、的法律規(guī)定不盡相同。一、國內(nèi)外研究現(xiàn)狀(一)國外現(xiàn)狀綜觀國際形勢,在一些國家和地區(qū)安樂死的成文法業(yè)已施行。早在1996年,澳大利亞北部地區(qū)議會通過了《晚期病人權利法》,使安樂死在該地區(qū)合法化,從而產(chǎn)生了人類歷史上第一部允許實施安樂死行為的法律。其中針對安樂死實施的條件做出了專門規(guī)定。隨后,2001年4月10日荷蘭上議院通過安樂死法案,將荷蘭冠上了全世界第一個承認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的寶貴稱號。該法案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它為了防止醫(yī)務人員權利的濫用,特別規(guī)定了3個前提條件加以限制。比如病人必須是無醫(yī)治之希望,其病痛必須是任何
5、人都無法忍受,病人在意識清醒時真實自愿的要求實施安樂死等等。同年5月16日,比利時眾議院亦通過安樂死法案,允許醫(yī)生在特殊情況下對病人實施安樂死,繼而成為第二個承認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緊隨荷蘭之后。在西歐一些國家,如英國、法國、德國都出現(xiàn)了安樂死的病例,一些國家也正在進行安樂死的立法探索。但總體上以法律形式確認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為數(shù)不多。大多數(shù)國家的刑法都沒有在立法上將安樂死確認為合法行為。它們將“受囑托殺人”或“被害人同意的殺人”視為殺人罪。比如奧地利、瑞士、日本的刑法都規(guī)定由于受他人的誠摯及迫切請求而幫助他人自殺的行
6、為人,要處以六個月以上的刑罰。這些國家在處理安樂死案件時,通常以殺人罪來定罪處罰,但在實際操作中量刑很輕[2]。(二)國內(nèi)現(xiàn)狀我國對安樂死的研究起步比較晚,從上個世紀80年代才開始。1986年,陜西漢中市王明成的母親夏素文患肝硬變腹水,肝性腦病等病癥。為了解除病痛,主治醫(yī)生蒲蓮升通過對其注射冬眠靈實施了安樂死行為。結果蒲蓮升于1987年9月25日被逮捕,直到1991年4月6日才被宣告無罪釋放。因為經(jīng)法醫(yī)鑒定,冬眠靈只是加深了夏素文的昏迷程度,雖然產(chǎn)生了促進死亡的結果但并不是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造成夏素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
7、其肝性腦病引起了嚴重感染[3]。這是我國涉及安樂死的第一個病例,從中暴露出我國法律規(guī)范的不足。此后,我國學者多次提出安樂死的立法需要。1998年,山東中醫(yī)藥大學課題組在經(jīng)過多年的研究探索后,提出了《安樂死暫行條例(草案)》,但未能施行。目前我國法律沒有關于安樂死的成文規(guī)定,并且很多學者主張根據(jù)我國《刑法》的解釋,實施安樂死行為就是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屬于犯罪行為,要接受法律制裁。鑒于國外對安樂死行為的不同規(guī)定,再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們有必要研究安樂死行為的性質(zhì),以法律形式加以界定。二、安樂死不應當構成犯罪對于安樂死所產(chǎn)
8、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有兩種學說:肯定說和否定說。肯定說認為,安樂死是患者不堪忍受痛苦而自愿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該行為并不違法,不構成犯罪。否定說則堅持安樂死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具有刑事違法性,應按故意殺人罪論處[4]。在我國,法律既沒有對安樂死明文肯定,又沒有明文否定。受不同學說的影響,各地法院對于安樂死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