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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績效評價關系探究》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績效評價關系探究摘要:在對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概念兩兩辨析的基礎上,認為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三者的最終目標是相同的:即提高企業(yè)的期望收益水平。這就要求我們在企業(yè)績效評價時,不但要關注實際效益指標,還要關注影響效益穩(wěn)定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因素,并將這些因素納入企業(yè)績效評價體系,這樣才能更好的評價企業(yè)的期望收益水平;與此同時,將這些因素納入評價體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水平,從而進一步提高期望收益水平,提升公司價值。論文代寫關鍵詞: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Abstract:Inthisarticl
2、e,wefirstanalysisthedifferencebetweenthecorporategovernment,internalcontrolandriskmanagement,thenwedrawaconclusionthatthEirstargetswhatisimprovingthecorporation"sexpectationprofitaresame?Thisaskeduswhenweperformanceaenterprise,weshouldpayattentiontothatthreefactors.Onlydothis,wecoulddrawarigh
3、tconclusionabouttheenterprise'sperformance,andwealsocouldimprovethequalityofthecorporategovernment,internalcontrolandventurecontrolandallthesecouldleadahigherprofitandahighercorporatevalue.Keywords:CorporateGovernment;InternalControl;RiskManagement;Performance畢業(yè)論文1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內部控制概念再造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關
4、系到目前有分離論(程新生,2004)、環(huán)境代寫論文論(閻達五、楊有紅,2001;吳水澎、陳漢文,2000;石本仁,2002;劉明輝、張宜霞,2002)和嵌合論(李連華,2005)幾種觀點。分離論認為公司治理作為企業(yè)剩余收益和剩余權利的分配,主要解決的是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以及高級管理者之間剩余收益權和剩余控制權的配置問題;而內部控制主要內容是管理層如何使日常管理平滑,從而提高管理效率的一種具體的管理行為;公司治理是宏觀把握,內部管理是具體實施;所以,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是絕然不同的兩部分。環(huán)境論認為既然內部控制側重的是內部具體的管理,公司治理是企業(yè)剩余權利和利益的分配關系,這種
5、剩余收益分配的合理性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公司經理層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到管理效率;而內部控制管理效果也會部分影響公司治理(經營效果好,相關者利益矛盾不突出),所以,將公司治理作為內部控制的環(huán)境應該更合適。而嵌合論則認為,環(huán)境對于事物的作用是通過一定的途徑來實現,通過對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的機構與職能的分析,發(fā)現公司治理與內部管理正是通過內部控制實現了對接。所以,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有一定程度的嵌合:即:有重合,有不同。之所以出現以上幾種觀點,是由于大家對內部控制的概念的理解不同所造成的:分離論隱含的認為內部控制是防范內部風險的一種形式,主要通過內部牽制等制度安排來實現;而公司治理則是宏觀的高
6、層的責權利的配置,所以,兩者是絕然不同的;環(huán)境論將分離論發(fā)揚,將內部控制看成是具體的控制,將公司治理看為環(huán)境也沒有問題;嵌合論則將內部控制看成公司治理與企業(yè)管理的中間鏈條,并且從人員構成,機構重合的角度驗證了其合理性。但內部控制究竟是什么?是制度?是風險控制?是具體的管理?還是其他的內容?這幾者并不一致。內部控制雖然起源于內部牽制,后來發(fā)展到包括管理控制與財務控制,之后由于審計部門對風險控制的要求而不斷發(fā)展,但并不說明內部控制就是企業(yè)內部的控制風險的具體的實施手段。COSO發(fā)布的《內部控制管理框架》將內部控制劃分為控制環(huán)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jiān)控五個相互關聯(lián)的要素,
7、且每個要素均承載三個目標:經營目標、財務目標和合規(guī)性目標,這保證了內部控制對于財務報表可靠性、經營效果和效率以及法律法規(guī)遵循三個目標的實現(COSO,2002),從而將內部控制涵蓋內容大大增加。張硯認為權力制衡和行為引導是內部控制的兩大職能(張硯2005);劉明輝等認為“企業(yè)的存在有其必然性,這種不完備性也就視為減少交易成本收益的一種代價或成本。為了在取得低交易成本收益的同時彌補企業(yè)契約的不完備性,就需要在企業(yè)內部存在一個控制機制,來彌補企業(yè)契約的不完備性,以保證企業(yè)的正常運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