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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明代田賦制度的改革論明代田賦制度的改革論明代田賦制度的改革論明代田賦制度的改革論明代田賦制度的改革揚州大學稅務學院2000年第1期7論明代田賦制度的改革胡湘桂仇建鳴下,,摘要:明代是我國白漢唐以來封建社會第三個鼎盛時期,社會生產力有了顯著發(fā)展,同時封建社會的矛盾亦十分突出.為緩和階級矛盾,鞏固封建政權,明前期實行了一些緩和矛盾,發(fā)展生產的政策.萬歷九年頒布的”一條鞭法”,便是我國稅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對我國田賦制度的發(fā)展有巨大影響,它之實行,根本改變了我國歷代賦役平行落后的形武,減輕了人民荷雜負擔
2、,簡化了稅制,增加了財政收入,促進了經(jīng)濟的發(fā)展.今天我們探討,總結明朝王田賦的改革,正確評價其歷史地位和作用,不僅可以發(fā)掘我國稅史寶庫中的優(yōu)秀遺產,更重要的是通過總結,達到”古為今用”的目的.關鍵詞:一條鞭法賦役額辦派辦本色均徭雜泛力差銀差黃冊——二二二二…瀲恢辨]7}囊明代是我國自漢唐以來封建社會第=三個鼎盛時期,社會生產力有了顯著發(fā)展,同時在這個時期,封建社會的根本矛盾亦十分突出.元末農民起義,沉重地打擊了封建統(tǒng)治,對歷史發(fā)展產生了巨大影響.明前期,為了緩和階級矛盾.鞏固封建政權,實行了一些緩和矛
3、盾發(fā)展生產的政策,在經(jīng)濟上實行移民墾荒,夫興屯,輕徭薄賦,扶助工商,與民休息的政策.在整頓田賦的同時,對我國數(shù)千年的地J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萬歷九年(公元1581年)頒布的.一條鞭法”便是我國封建稅制的一項重大改革.這些改革,不僅對明代前期經(jīng)濟恢復和發(fā)展起了巨大作用,而且對我國田賦制度的發(fā)展亦有深遠的影響.當然,明代稅賦制度的改革,也和其他制度改革一樣,不可能改變封建社會生產關系的根本矛盾,也挽救不了封建統(tǒng)治階級沒落的命運.本文僅對其賦稅制度改革的歷史地位和作用作些探討.一,明初的賦役制度明朝統(tǒng)一全國之
4、后,初期田賦仍沿襲隋唐以來的兩稅法,按畝征稅,分夏秋兩次,以任土所出原則交納實物.但也可折成金銀,錢鈔進行交納.其交納的金,錢,鈔稱為”折色”,實物日”本色.明代初期的田賦制度極為復雜,有民田,官田之別.官田中又分人官田,還官田,沒官田,學田,皇莊,牧馬草場,公占隙地……革民商屯用,①一般講官田每畝起科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減二升,即畝稅三升三合五勺.重租田八升矗合五勺,沒官田一斗一:升.蘇,松,嘉,①’明史)食貸志一.Ill;6j.?47?嗷湖,常,杭諸州,因土地肥沃,田賦尤重.u,明清(清前期以前)和
5、以往朝代一樣,均以田賦為最重要收入,稱為正稅,實行一條鞭法后丁稅亦為正稅一般說田賦是農民交納的地稅,丁稅是人民對封建社會提供的徭役a一條鞭法之前,田賦沿兩稅法,稅十取其一,役則計田出夫.徭役,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定役法,田一頃出夫一人,不足一頃者以其它土地補足,稱”均工夫”.前期之役,以黃冊(一種戶籍冊)為基礎而課,有三種,即:里甲,均徭,雜泛.里甲之役以戶計,由里長一人和甲首一人應役,十年之中里長,甲酋皆輪流一次,主要負責一里稅糧的督催,編排各種差役等.均徭之役以丁為主,驗r糧多寡,產業(yè)厚薄以
6、均其力,由里甲編造等第,均輸徭役.均徭之役,實際上也是一種差役(職役),主要有禁子,弓兵,廚役,解戶,庫子,包腳夫等等新身服役稱力差,以錢代輸稱銀差,十年編審一次.雜泛亦稱雜差,無一定名目,臨時編僉的徭役,一般包括修水利,修城池,宮苑.邊防工事,充當政府雜役等.這三種徭役雖以丁為對象,但均以資本作為標準,按畝出夫,故徭役中亦有部分土地稅性質以上是明代前期建立在黃冊基礎上賦役制度的大概.雖較完善,但行之既久豪強逃避賦役,官吏取賄浮征,丁口,資產,生沒增減茫無一定,配賦徭役嚴重失衡,民不堪重負,有的被迫逃
7、亡,流落異鄉(xiāng),更多的是隱匿地丁.實數(shù);官田變民田,民田負官田之稅,田去稅存,有田無稅的現(xiàn)象十分突出,以致賦役不定,網(wǎng)賦,徭役難征,必須改革.二,明中期田賦制度改革的歷史背景和內容(一)一條鞭法改革的歷史背景明自英宗以后,朝政腐敗,宦官專政,貪鈣受賄,搶占民田,土地兼并日益劇烈,皇莊,官莊不斷擴大.孝宗弘治時(公元1488—1506年)京畿只有皇莊五座,占地一萬二千八百余頃,武宗即位,一戲之間增加了三十六座,占地三萬七千五百余頃,比孝宗時增加了兩倍多.其中宦官,貴族占用更多,且都免稅,造成了官田,私田互
8、相交叉,人民負稅越來越重,私田中有賣田不賣稅,田去稅存,或有田無稅,有稅無田,負稅不實.據(jù)史料記載,弘治l5年(公元1502年)全國耕地比洪武26年(公元1393年)850余萬頃少了一半,但同期稅收卻只減6,自耕農負稅明顯加重.另外,”墾荒地”和”北方永不起科田”重新征稅亦增加了農民負擔,影響了財政收入在徭役方面,明中期以后,因豪強,勢家勾結官府,隱瞞丁口,躲避賦役,一切差役都落到貧苦人頭上,小民瘦于奔命,農民賣兒鬻女,有的被迫流亡.天順,成化年間(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