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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戀自由觀的法哲學與美學批判》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教育資源-天天文庫。
1、合乎理性的秩序原則,是我自身所原生的力量。-歌德為什么小資式的戀愛是在法律–神法關系–上無效的,而于時間中善變易逝的呢?因為它很明顯并不符合歌德所說的“合乎理性的秩序原則”,甚至它根本不構成為秩序,實難稱其為原則,她們需要不斷用肉體和藝術性的新鮮感去刺激生活的激情。小資情調的人喜歡說“距離產生美”,智者卻說“空間產生死亡”,這是對其內在生命活動合理性的否定,從而使小資式的愛和生活只具有置于心靈外部的,顯現(xiàn)的真實性,這種真實性甚至比藝術所表現(xiàn)出來的更為虛假。因為只有超越感覺和外部直接顯現(xiàn)才能達到真正的“真實”,也只有人的經過理性鍛煉并完成體系化的心靈才能理
2、解實在,藝術–心靈的藝術機能–之功能是將一切外部顯現(xiàn)選擇,加工成能為人類所認識的真實,它能除去外部現(xiàn)象和內部感覺在顯現(xiàn)其自身的過程中產生出的幻象,它因而是心靈在哲學和科學之外達到絕對真實的重要途徑。哲學通過理性直接獲得抽象的,精確的認識;藝術化的內在則憑感性獲得整體,直觀的現(xiàn)實體驗,因之康德或黑格爾就可以說,“心靈之藝術化的內在是歷史中統(tǒng)治著的永恒力量”。二人對外部現(xiàn)象和理性內部構造的理解是一致的,只因頭腦類型不同而對其有著看似矛盾的表達:黑格爾是迷信高,大,全的“無所不能”型智者,他的體系突出的是人類心靈對真理認知的深度和廣度,康德的哲學則特別重視概念
3、及其證明的精確性,這兩位蓋世奇才又極擅長隱藏各自哲學系統(tǒng)中的明顯弱點,避開自己不擅長的構建而在不自覺間于修辭學的轉入中“誤入歧途”,因此我們無需懷疑,他們對小資和中產階級所信奉的那種純粹外顯,異化的“戀愛”之批判和否定是堅決,徹底的,我甚至懷疑在兩位偉人眼中,現(xiàn)代人那無比粗俗,對道德全然無知的“自由戀愛”根本連心靈藝術化的“異在”都算不上。小資和中產階級之所以不能產生真正意義上的“兩性之愛”,并不是因為上帝沒有賦予他們對愛的“先驗直覺”,在我看來,文化階層和天才們未必擁有比這些人更高的信,智,愛的自然天賦。小資與中產階級之“不愛”,是因為他們始終沒能建立
4、起對最高法則,秩序之神圣,道德意志的共同信念,當生物性的“愛”–欲望–發(fā)生時就沒有將上述原則當成標準稍加參考,所以盡管他和她彼此在肉體和生活上“結合”了,但他們各自在精神上仍然是相互封閉,拒受對方生活模式和原則–如果她們有的話–的影響,故而一再為女權主義者刻意夸大的兩性戰(zhàn)爭,那永無休止的懷疑,憎恨和對抗是不可消滅的–她們終其一生都是潛在的敵人(運氣好則不會上浮為外顯的敵意),而無望成為“靈魂契友”,盡管她們在實踐中可以通過頻繁更換配偶(宣揚戀愛和婚姻自由)的辦法維持那形式上合法的“同居生活”–我相信哲學家不會愿意稱之為“婚姻”。但精神的,生命本質意義上的
5、陰陽調元絕不會發(fā)生,哪怕是中產階級的男人,他的屬性也仍然是陽,他代表著光明,正確,秩序,和善的力量(盡管受階級限制這些特性無法被表象);女性的屬性是陰,同樣因階級特性而將那些應該受到文化和道德力量壓制的黑暗元素無限放大出來。不健全的男人和極端化的女人結合的結果,當然只能是反道德,反秩序,反生命力的“革命”行為。我在對《紅樓夢》式腐朽貴族生活的批判中一再提到,欲求偉大的男人必須從他們的本性中,從外部環(huán)境的影響下,拒絕并排除女性精神(女人性)。有抱負的中產階級,尤其是貴族子弟,絕對不能在與小資女人(小女人)們的肉體游戲,無病呻吟的浪漫愛情,和消耗,瓦解奮斗意
6、志的乏味的過家家中迷失自我。能讓一個有生命力,有尊嚴的人輾轉反側,魂牽夢系的若非權位和真理,那將是足夠令人困惑,并讓女人失望的,因愛是對真理的感性體驗,權力意志正是愛之表象(世俗權力則是愛之表象的表象)–它是最精煉的愛。嫖妓的男人在道德良知上當然有罪(而且犯法),但若單純以個體選擇之經濟效益而論,他失去的僅僅是金錢和時間,而不是靈魂。參照奧古斯丁放蕩青年時代的例子,為女色玷污的靈魂仍可憑其“事功”贖罪,那種戀愛和婚姻是他們步入地獄的第一步。小資式的愛和婚姻是對俄狄浦斯情結–命運–的抗拒,他們在神諭之外尋找情感歸宿。俄狄浦斯情結盡管被藝術家表象為邪惡的“殺
7、父娶母”,但它其實只是對繼占權(家業(yè)繼承)的極端夸張的描述,其本質是不僅合理且正當,遵從保守主義原則對“子承父業(yè)”神圣法則的實證,他有權接管父親的全部產業(yè),包括權力,威望,財產,乃至僅剩下象征意義的對以母親為代表的,家中全部女性之人身的“占有”,在他加冠為“家主”后,與他同輩,長輩的女性也要視其為宗法意義上的“父”或“君父”,即宗法學中的“繼承占有”,這才是對父權的完整定義。然而在文明社會形成后的道德背景下,兒子作為其父生命意志之延續(xù)的父權占有只保留了文化的象征意義,而具體為較文雅,操作性更強的方式:父親對女兒的“占有”體現(xiàn)為對她嚴厲的文化教育和人格鍛造
8、,使之盡可能嫁給好人家;兒子對母親的繼父親之后的“占有”則體現(xiàn)為對她精心的奉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