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推進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過程的(共享)》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推進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過程的探索與思考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guī)定,重大行政決策必須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個必經程序。“公眾參與”作為五個環(huán)節(jié)中的第一環(huán),社會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廣度與深度,不僅體現(xiàn)出決策的民意反映程度,衡量其民主化水平的高低,更體現(xiàn)出決策的民智匯聚程度,影響其決策質量的好壞。近年來,各級政府日趨重視公眾參與在重大行政決策方面所發(fā)揮的作用,對如何引導公眾有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作了許多有益的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兑庖姟返某雠_,對公眾參與重大
2、行政決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種背景下,進一步認清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現(xiàn)實意義,分析當前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這一程序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對提高重大行政決策質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一、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現(xiàn)實意義《意見》之所以將“公眾參與”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首要環(huán)節(jié),是有其現(xiàn)實意義的:第一,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需要和必然趨勢,是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一種具體體現(xiàn)。第二,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是政府和公眾間的良性互動,有助于增強公眾對政府行為的信任感,增強對重大行政決策的理解與支持。第三,公
3、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能更好地監(jiān)督決策權的規(guī)范有序行使,防止權力被濫用,預防腐敗行為的發(fā)生。第四、公眾參與能使決策事項更好地體現(xiàn)和維護廣大公眾的切身利益,提高重大行政決策質量,實現(xiàn)其良好的施行效果。二、我省推進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探索近年來,我省積極探索推進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相關機制,相繼出臺了《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維護和保障群眾利益決策機制的意見(試行)》等制度文件,推進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一)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借助現(xiàn)代技術手段,進一步完善“民聲通道”、“政風行風熱線”等信息渠道,設立輿情信息直報點,建立
4、健全信息收集、處理、反饋、回訪完整的社情民意工作鏈。建立和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反映重要情況和建議的“直通車”制度。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適當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公眾代表參與決策過程。(二)完善公眾參與的相關制度。規(guī)范重大決策公示制度。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事項,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發(fā)生自然災害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突發(fā)事件需要立即作出決策的以外,決策正式出臺前都要將決策方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個工作日。規(guī)范聽證會制度。強調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確保決策機關能聽取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和建議。規(guī)定紀
5、檢監(jiān)察機關應派員全程監(jiān)督聽證會的召開,保證聽證會上公眾的意愿能得到客觀、公平的表達。(三)建立領導干部接訪和下基層調研長效機制。我省規(guī)定,設區(qū)市黨委和政府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日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縣(市、區(qū))黨政主要領導每月至少安排1次,縣(市、區(qū))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每個工作日輪流接待群眾來訪,鄉(xiāng)鎮(zhèn)(街道)領導干部隨時接待群眾來訪。市縣領導接訪日期、主題提前公示。省級領導干部每年下基層調研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市、縣(區(qū))和省、市直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每年下基層調研時間不得少于2個月。通過量化各級領導干部接訪次數(shù)和下基層調研時間,確保決策層能真實地聽取基層群眾的聲音。
6、(四)置公眾意見于重大行政決策的關鍵位置。如涉及土地征收、棚戶區(qū)改造、房屋征收等重大決策事項,群眾抵觸情緒大的事項不能或暫緩進入決策程序。涉及企業(yè)改制、職工裁減和安置等重大決策事項,應當提交企業(yè)職代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并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或職工代表出席,且獲得全體職工代表過半數(shù)贊成票通過方能有效。涉及群眾共同利益的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處置,應當按照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程序,提交村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居民)會議審議,并經過半數(shù)以上群眾同意方能作出決策。三、當前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過程面臨的問題《意見》出臺前,許多省市政府已將“公眾參與”作為重
7、大行政決策的程序予以規(guī)定。從各地執(zhí)行情況看,大致存在以下四方面問題。(一)公眾缺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意識和參與技能。受經濟、文化發(fā)展和傳統(tǒng)觀念等諸多因素的制約,部分公眾對與自己切身利益關聯(lián)度不大的重大行政決策,大多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tài)度。反之,當決策事項涉及自身利益時,部分公眾雖然有較強的參與愿望,但卻不知道該如何參與和怎樣才能有效參與。少數(shù)人員甚至試圖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來引起政府對決策問題的關注。(二)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信息相對封閉,公眾知曉途徑有限。一些政府部門出于對自身利益的保護,不愿公開有關重大行政決策的詳細信息、或有選擇性地公開部分信息,
8、使那些原本應當向公眾公開的文件被列入保密范重大行政決策信息的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