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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信銀行重慶分行員工年度考核暫行辦法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客觀科學的掌握員工年度工作情況,強化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分行干部員工勤勉進取,努力工作,依據(jù)《中信銀行總行員工年度考核暫行辦法》,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考核原則:以客觀事實為依據(jù),以考核制度規(guī)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第三條年度考核工作分為半年度、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時間為7月,年度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進行。第四條考核組織與實施在分行黨委領導下,有組織、有計劃的安排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組,工作
2、小組由分行管理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常設機構設在分行人力資源部。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并報經(jīng)分行黨委會或行長辦公會審定后向各單位進行布置。(二)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考核工作的開展,主持現(xiàn)場集中測評。(三)負責對考核測評數(shù)據(jù)進行匯總統(tǒng)計,報分行黨委會或辦公會審定。(四)負責協(xié)調解決考核中出現(xiàn)的爭議。對重大爭議和糾紛,及時向上級組織報告。第五條考核對象為分行全體在職員工(分行領導由總行組織考核)。第六條考核內容從工作績效、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助理以上(含)干部重點考核分管工作的業(yè)績
3、和組織管理能力;助理以下員工重點考核本崗位工作的完成情況和工作態(tài)度。(一)主線從業(yè)人員的工作績效考核主要以業(yè)績完成情況、技能達標情況、考試成績等量化指標為主要考核依據(jù);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能力考核主要以日常工作表現(xiàn)為主要依據(jù)。工作業(yè)績考核得分權重為50%。(二)管理部門和綜合事務人員的工作績效考核主要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優(yōu)質服務考核得分等量化指標為主要依據(jù);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能力的考核主要以日常工作表現(xiàn)為主要依據(jù)。第七條考核程序(一)基本程序為:職工個人寫出年度工作述職報告→群眾評議→自評分及群眾打分→領導評價及打分
4、→形成考核結論→領導談話反饋。(二)各部門、支行負責人(一把手)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其部門員工對該負責人進行群眾測評和訪談、必要時在員工大會上述職、由分管行領導對其年度工作進行考評,報分行黨委會研究確定其最終考評結果。(三)部門、支行助理及以上人員(不含負責人)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其單位員工進行群眾測評和訪談,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初評后由業(yè)務主線部門進行復評,報分管行領導對其進行考評,報分行黨委會研究確定其最終考評結果。(四)其他員工的考核由本部門、支行負責人進行初評,其中支行員工由所在支行部門初評,支行長考評;并由
5、業(yè)務主線部門進行復評,考核結果由考評委員會報行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第八條考核方式(一)考核用表分為負責人(部門、支行一把手)用表、助理及以上人員用表、員工用表三種。(二)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考核。民主測評均采用不記名方式進行。(三)對考核結果,員工由本部門、支行負責人進行談話反饋;部門、支行負責人由分管行領導進行談話反饋。反饋考核結果時既要肯定成績,也要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第九條考核結果的評定(一)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勝任、基本勝任、不勝任四種。各支行、部門的“優(yōu)秀”評選比例不得超過10%。
6、對被評為分行先進集體的部門和支行,其“優(yōu)秀”員工的評選比例可適當提高。(二)對各部門、支行負責人的年度考核結果的評比,由分行黨委研究決定。原則上,被評為先進集體的負責人應評為優(yōu)秀;一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不得評為優(yōu)秀。第十條考核結果的應用(一)年度考核結果與干部考核相結合,作為對員工實施獎懲(包括年終獎的核定)和職務任免及職級升降、續(xù)聘、解聘、待崗、淘汰、實施針對性培訓的主要依據(jù)。凡未經(jīng)過考核人員和考核不合格人員一律不予提拔使用。(二)考核結果經(jīng)被考核者本人簽字確認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記入個人人事檔案。(三)對
7、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的人員,進行通報表彰,當年年終獎金可上浮10%,連續(xù)2年被評為“優(yōu)秀”的員工可上調一級工資。(四)對年度考核結果排名靠后的人員采取以下措施:1、考核結果為“不勝任”的,扣發(fā)年終獎金,并根據(jù)本單位的考核得分排序,按末位淘汰制要求處理??己私Y果為“基本勝任”的,扣發(fā)10%的年終獎金。因工作安排不當而不能發(fā)揮其特長的,經(jīng)主管行領導提出調整建議。調整方式包括調整部門或崗位、下崗培訓、不予晉升。2.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在同類人員中排名倒數(shù)百分之五以內的,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必要的提醒。被考核人應根據(jù)談
8、話內容,向負責談話的上級領導及人力資源部書面報告?zhèn)€人努力方向及改進措施。3.年度綜合考核得分連續(xù)兩年在同類人員排名倒數(shù)第一,或經(jīng)培訓、調換部門及崗位后仍排在同類人員中倒數(shù)百分之五以內的,將依據(jù)本行有關規(guī)定及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給予降職(級)、免職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及修訂。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