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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弗曲線”對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啟示》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拉弗曲線”對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啟示首先,“拉弗曲線”的原理體現在增值稅在東三省老工業(yè)基地率先實行轉型方面。一國稅制的制定或某一稅種的選擇,自有當時的歷史背景。1994年的稅改,基于我國當時嚴重的通貨膨脹和投資過熱,因而我國選擇的是“生產型”的增值稅,即采取了對企業(yè)購進固定資產中所含稅金不予抵扣的辦法?,F在,世界上實行這種類型增值稅的國家已經很少。而且目前我國增值稅的法定基本稅率為17%,如果換算成同國外可比口徑,即換算成“消費型”的增值稅,則稅率高達23%,高于西方國家(大多在20%以下)的水平。這樣
2、的“生產型”增值稅顯然妨礙了我國企業(yè)的技術進步、產品升級,影響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降低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抑制了民間投資。而這些問題只有在增值稅由“生產型”轉變?yōu)椤跋M型”之后,才能予以解決。我們不難看出,增值稅轉型實質上就體現了“拉弗曲線”原理所倡導的“減稅”理念。此外,為了解決轉型而帶來的財政收入的減少,我們不妨擴大稅基,即把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建筑安裝這些和增值稅密切相關卻被納入營業(yè)稅征收范圍的行業(yè),擴大為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從而解決財政收入減少的問題。????其次,“拉弗曲線”的原理體現在完
3、善企業(yè)所得稅制方面。我國企業(yè)所得稅的法定稅率為33%,而德國為25%,澳大利亞為28%(5年內降到21%),英國、日本、印度等國為30%。顯而易見,我國企業(yè)稅收負擔重,這將不利于提高我國企業(yè)的國際競爭力。此外,我國現行的企業(yè)所得稅制是分內、外資兩套稅制。由于稅前列支標準和稅收優(yōu)惠制度并不一致,使得實際稅負輕重差別很大。據測算,外資企業(yè)平均實際稅負為11%,內資企業(yè)平均實際稅負為22%,國有大中型企業(yè)為30%。這樣的稅負,使得我國內資企業(yè)缺乏競爭力,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受到極大挫傷。依據“拉弗”曲線原理,應盡快合并
4、兩套稅制,統(tǒng)一稅法。其具體改革方向包括:(1)實行比例稅制,稅率定為25%,真正降低國有企業(yè)的過重稅負。(2)規(guī)范稅前扣除,取消計稅工資規(guī)定,提高折舊率,放寬研究與開發(fā)費用的列支標準。(3)擴大稅基,整頓和減少稅收優(yōu)惠,實行國民待遇。????最后,“拉弗曲線”的原理體現在完善個人所得稅制方面。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我國的個人工資或薪金所得稅采取超額累進辦法,累進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為45%,適用于超過10萬元的那部分全月應稅所得額。對于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和承租經營所得,以及勞務報酬所
5、得,我國也采取超額累進辦法。而對于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當稅率過高后,高薪階層所獲得的收入絕大部分被征了稅,嚴重挫傷了富人們工作的積極性,使得他們寧愿選擇閑暇而放棄工作。同時,我國個人所得稅制中,工薪所得稅起征點的設定沒有考慮到地區(qū)差異、時代差異、通貨膨脹等因素。并且對于計稅依據缺乏對納稅人家庭狀況、受教育程度、贍養(yǎng)人口等因素的綜合考慮。對于上述存在的缺陷,我們無疑都應該借“拉弗曲線”原理的啟示,進行重點改革。????此外,我國目前
6、有效需求不足,民間投資乏力,這使得我國減稅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時,由于我國稅收總額的逐年上升,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稅收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都很高,使得我國減稅也存在一定的空間和一定的可行性。